各分团委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2—2023学年“五四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校团委于4月3日启动“五四”评优工作,按照规定程序确定了拟表彰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至4月26日,如对公示的拟表彰集体或个人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校团委反馈。
联 系 人:傅焱晶 冯 卓
联系电话:027-81730610
共青团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委员会
2023年4月24日